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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退金開立專戶 不得扣押、強制執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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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退金開立專戶 不得扣押、強制執行
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50616000090-260202

國民黨立委~鄭汝芬 江惠貞提案

立法院會昨(15)日三讀通過「勞工退休金條例」修正案,增訂勞工請領月退休金者,可以開立專戶供存入退休金,勞工即使有負債,專戶內的存款也不得做為抵銷、扣押、供擔保或是強制執行標的,以保障勞工老年時的經濟和生活。

根據現行規定,請領年金給付者,得匯入被保險人指定的帳戶,但過去該帳戶內的存款並未受法律明確保障,一旦請領的勞工因欠債等因素,財產遭扣押或行使抵銷權,就會衝擊其基本的生活保障。

過去就曾出現許多自殺和犯罪案件,追查後發現,案主因為欠債或為他人作保,導致退休金遭扣押或強制執行,連最起碼的生活都有問題,最後只好走上絕路。

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的條文明定,勞工依法規定請領退休金權利,得檢具證明文件,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,專供存入勞工退休金使用。專戶內存款,不得作為抵銷、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。

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鄭汝芬表示,該專戶包括勞工新制及各種勞工保險給付,一律都不得讓與、扣押、抵銷或供擔保,有利保障勞工老年經濟安全,讓專戶內的存款不會遭到強制執行。

另一位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江惠貞也表示,勞保和國保請領年金給付者都設有專戶,可說是民眾退休後的「保命錢」,也是退休勞工生活經費重要來源,應該獲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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